环境部将用“组合拳”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排污许可申请成重点之一

2022-09-21 08:30:00 632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重点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清单式监督检查;到2025年底,排污许可清单式监督检查全覆盖。

2021年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至今,截至2021年底,生态环境部门已组织全国将304.24万只固定污染源列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查处了各种违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3500余件,处罚额度3亿余元,惩罚涉及的难题主要包含没证排污及不按规定排污,如超标、超总量排污等。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的核心是改进生态环境。降低污染物排放是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的压根方式。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及其管理要求开展许可,根据排污许可证加强环境保护精益化管理,推动公司合格排放,并有效管理地区流域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企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核查发放的允许排污企业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据。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被广泛使用。

是否获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证排污,成为了影响公司社会形象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在新的排污许可制度中企业担负监督责任,执法部门以排污许可证中的内容做为线索,查验公司是否合规,一旦发现不属实填写,未按证实行等问题,公司法人将担负主要责任。可以说,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排污企业只要按证排放污染物,就不应该遭受生态环境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