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包括哪些?
2022-08-03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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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
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应当包含: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关键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资料,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关键原辅材料,废气、污水等产排污阶段和污染治理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法、排放去向,依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是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规范;
(二)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或是盖章的保证书;
(四)排污单位相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文号,或是依照有关要求经地方人民依法办理、整治规范并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示情况说明表;
(七)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畴、纳污排污单位名册、管网布局、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有根据污染物排放相等或是减量取代减少得到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转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转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动的相关材料;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宜中涉及商业机密的,排污单位应当开展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