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中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问题
1.是否得出是否为重大变更的结论?
建设项目的主要变更以及是否为重大变更是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石化、制浆造纸、医药、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建设项目,由于环境影响较大,他们高度关注,有“重大变化清单”可供比较。一般来说,项目会有更细化的变化,但往往出现“只开花不结果”,注重分析而忽视得出结论。
对于玩具生产、组装加工等小规模建设项目,由于对环境影响较小,重要性不高,是否涉及重大变化的问题是经常被忽视。尤其是对编制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项目,由于表中没有单独列示“项目变更”一栏,忽略了将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内容进行比较。审批意见,至于是否是大改结论,无从谈起。
2.和原项目的关系清楚吗?
对于改扩建、技改、分期验收等项目,明确项目与原项目的配套关系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确定项目的验收范围和验收监测计划。例如,某水厂滤池技改工程只对滤池进行升级改造,不涉及人员变动。在验收过程中,明确职工人数不变,依托原有生活设施后,因职工生活配套治污设施已在原项目验收中确认,无需计入职工生活配套设施。本项目的验收范围,避免重复验收。一个简单的举动,不仅节省了验收成本,而且使项目验收更有针对性。
3.是否记录了生产条件?
根据《技术导则》,验收要求为“主要工程条件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降低了生产负荷要求(大于75%).一般来说,主体工程的工况不容易被忽视,而锅炉、工业炉等辅助工程的工况往往被忽视。
特别是在项目整体体验和验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关注主要工程条件而忽略了辅助工程条件的情况。辅助工程的工况,以锅炉为例,一般按锅炉蒸发量或燃料消耗量计算。因此,在监测期间,除记录主要工程工况外,还应同时记录燃料消耗量(或锅炉蒸发量)。数量)。
4.低排气管排放达标吗?
低排气管(高度小于15米)排放污染物,有组织排放,但由于其影响的特殊性,其对厂内监测点浓度的贡献界线无法消除。因此,当有低排风管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时,不仅要注意排风管有组织排放的达标情况,还要关注边界监测浓度的达标情况。-距离(距离小于几何高度之和)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排气筒,应注意排气筒等效源的评价,确保等效源符合排放标准。
5.有环境管理要求得到了回应?
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计量装置、应急预案、清洁生产等级等规范化设置,其批准的环境管理要求也是容易被忽视的验收内容.经常被忽视,未能回应,导致验收报告中的项目缺失。同时,项目开工、竣工、试生产等日期有时与项目开工前环评是否超过五年、投产期是否过长(一年以上)等直接相关。影响验收结果的原则问题。同样不应该被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