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通排污许可证是必须办理的吗?
本文从三个问题的角度解析南通很多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的一些疑问
问:在南通排污许可证是必须办理的吗?
答:不是的,这个看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是以下情况的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一、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低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等运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区内建筑施工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
六、加油站和储油库;
七、其它依法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问:排污许可证是不是环保证?
答:排污许可证是指: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废气、废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
许可证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
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按照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是《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简称,可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盛情办理。
目前,没有所谓的“环保证”,有时候,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或其他审批事项时,生产型企业都需要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审批,
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或其他。环保部门审批通过后下发的不是“证”,而是一张批复,这就是要求的文本资料。有的人俗称“环保证”。
问:各地办理排污许可流程都不太一样,那么南通到底该如何办理呢?
(一)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
(二)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三)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如对办理流程不熟悉或不了解可以联系我司,期待为您服务!